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自用设备审核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后应先行办理海关登记手续,才能办理货物进出口业务。
一、审核分工
二、审批程序、申报文件及审核原则
三、法律依据
海关总署、财政包干体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规定》(1984年4月30日)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自用设备的审核工作委托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办理的通知》(2000年12月1日)
海关总署、财政包干体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进出口货物的监管和征免税规定》(1984年4月30日)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自用设备的审核工作委托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办理的通知》(2000年12月1日)